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建立公司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名录的邀请公告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为"邀请人"),拟择优评审3-5家进入2024年度合格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名录,特邀请意向单位参与相关评审工作。
一、评审依据
(一)邀请人的《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二、评审范围
截至本邀请公告发出日,有意向入选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名录,具有一定实力和信誉的其他相关招标代理机构。
三、选聘数量
择优评审3-5家进入2024年度合格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名录。
四、建立期限
建立期限为2024 年 1 月至2024年12月。
邀请人在2024年1月—2024年12月开展工程项目时,如需招标代理服务的,将在上述经评审合格的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名录,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择优选聘服务单位进行招标代理服务咨询委托工作。
四、评审要求
被邀请人应当符合下列评审要求:
(一)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
(二)合法经营、依法执业,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按规定通过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四)近三年提供的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国资监管机构等相关机构通报;
(五)根据服务实际需要确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五、资料要求
被邀请人应当提供符合第四条评审要求的相关资料及承诺书,并对所提供资料、承诺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
(二)执业资质、企业资信的相关资料;
(三)服务业绩(大型工程服务业绩、特别突出南京市江宁区的业绩)
(三)服务收费报价(附件1)。
(四)服务及廉政承诺书(附件2)。
(五)授权委托书(附件3)
六、评审方法
邀请人将组织5人评审专家,对被邀请人提供的资料及承诺书进行评审。纪检、审计、法务人员将对评审活动进行监督。(评标办法见附件4)
被邀请人入选后,邀请人将向被邀请人发送入选通知。
七、资料递交要求
有意参与评审的各单位,请于2024年1月9日 9:00之前将相关资料及承诺密封后,正本1份,副本1份,寄送邀请人招标办(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景明大街15号406室王华珍收)。扫描件1份,同时发******。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基建部
2024年1月4日
附件1
服务收费报价表
1、参考行业标准的价格优惠率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附件 2
服务及廉政承诺书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我单位自愿为贵公司提供相关服务,并承诺:
一、接受并积极配合贵公司为核实入围资格所做一切合法的调查、核实、考核工作,保证在贵公司批准的准入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活动。
二、本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 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近三年在国家、 行业、 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三、遵守贵公司 HSE 管理相关规定及本企业所有适用的健 康、安全、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
四、确保服务质量,对出现问题的服务,及时整改并承担贵 公司经济损失。
五、遵守贵公司关于服务机构管理相关规定,贵公司有权随 时对我公司经营状况、资质、能力等进行必要的考察、核实。经 考察、考核后如不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贵公司有权取消准入资 格。
六、我公司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商务活动中遵守 职业道德,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贵公司员工提供个人佣金、 回扣、礼金礼券和贵重物品等不正当行为,也不为贵公司员工安 排高消费娱乐活动。如贵公司发现我公司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拉 拢、贿赂贵公司员工,一经查实,我公司接受贵公司所采取的相 应的处罚。
七、我公司承诺接受贵公司的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履行贵公 司准入服务机构名录的相关责任。
承诺单位 (公章) :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南京宝色股份公司:
我公司授权委派 全权代表我单位参加南京宝色股份公司建立公司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供应商名录(2024.1-2024.12)年度的评审活动。
全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件4
评分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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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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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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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
企业的规模及其总体抗风险能力: 满分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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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满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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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9~10分; 民营:7~8分 |
企业的规模 满分10分 |
注册资本 1000万元~3000万元(不含):6分 3000万元~5000万元(不含):8分 5000万元及以上: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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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 满分10分 |
AAA:10分;AA:8分; A;6分;无评级: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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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的健全、有效性性 满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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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具的投标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辅之以爱企查等APP信息,检查投标人近三年有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涉讼违约记录,评价企业内控的健全性、有效性: 1.近三年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记录,且无被讼违约记录的,得[9,10]分; 2.近三年有行政处罚、被讼违约记录,但无经营异常、严重违法、重大违约记录的,得[6,8]分; 3.近三年有经营异常、严重违法、重大违约记录的,得[0,5]分,其中得分低于5分的,取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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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
企业的经营资质及业绩: 满分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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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满分10分 |
注册位于江苏省外:5分; 注册位于江苏省:7分; 注册位于南京市(非江宁区):9分; 注册位于南京市江宁区10分 |
执业资质及行业表彰 满分10分 |
具备基础行业资质为基本分6分,其他的资质根据每个单位的情况及行业表彰情况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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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行业业绩 满分25分 |
具有工程项目业绩且项目标的 2000万元以下:12分 2000万元~5000万元(不含):15分; 5000万元~10000万元(不含): 18分; 10000万元以上: 21分; 此外项目建设地为南京市(非江宁区)增加2分,建设地为南京市江宁区增加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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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
收费标准 满分15分 |
参考行业标准的优惠率 满分15分 |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优惠率, 计费标准的100% :7分; 100%~85% :9分; 85%~70% :11分; 70%~55%:13分; 低于55%:1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