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学院的委托,就其网络设备升级维保服务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学院网络设备升级维保服务项目
编 号:VCCGDLCS-2024404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8万元
最高限价:28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学校网络进行有******学校现有的8台深信服公司的网络设备进行软年升级,以修复已知漏洞、增强功能和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则无需提供上述5、6、7三项;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无法提供上述5-7项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自行现场勘查)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磋商文件提供信息
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 ******学院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4年11月15日至 2024年11月22 日,请在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身份证原件自行前往代理机构1922室购买磋商文件(售价200元/份,以现金形式缴纳)。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参与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7日9:0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9: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有限公司1920开标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磋商地点:******有限公司1920开标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王云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1月27日9:30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有限公司1920开标室(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云 联系电话:0514-******-8010
地址:扬州维扬路106-1号,扬州商城国际大厦19F。
邮编:225002
(二)采购人:******学院
联系人:祝老师 联系电话: 0514-******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并负责答复。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