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办事处办公楼(含车库)安保项目 JSZC-320113-SYXG-C2025-00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4-16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3-SYXG-C2025-0003
项目名称:******办事处办公楼(含车库)安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办事处办公楼(含车库)安保项目,安保人员(含安保负责人)不得少于21人,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供应商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南京本地注册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承诺函:如中标本项目,在开始提供安保服务之前取得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以上)公安机关的备案回执,否则中标资格自动取消,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4-1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4-1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勘察或答疑:不组织集中勘察,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
4.1“苏采云”政府采******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服务中心二期三楼大厅CA办理窗口(025-******)或南京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门外1255室(025-******)办理)。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
4.2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025-******)。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地址:******/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33ce9.htm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街道新城路21号
联系人:武经理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5号绿地之窗C-4栋3楼320室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