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本部院区布草洗涤服务项目 JSZC-320100-JCEC-G2024-029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4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15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JCEC-G2024-0293
项目名称:******医院本部院区布草洗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50万元/年
采购需求:
******医院本部院区布草洗涤服务项目包含:布草分拣、洗涤、消毒、熨烫、打包、分拣,到临床和科室收取及发放布草、上下车搬运、车辆运送等服务,免费提供缝补、钉纽扣、上松紧带;负责洗涤物品的整个流程进行数据化、信息化管理;开具完税发票等所有服务。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及排污登记回执,提供许可证或登记表及登记回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4室
方式: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4室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15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1楼开标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6.2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本次招标请按“标段”获取招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并按“标段”开标、评标。
6.3 勘察现场:无
6.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则该供应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根据宁财购通[2021]5号文规定,属于该文件列明的不适用信用承诺情形的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仍需提供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使用信用承诺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在中标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一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出发有效期内;
被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长乐路68号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8-11楼
联系人:王鸿、陈康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鸿、陈康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