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117-NJYX-G2024-0007
二、项目名称:******街道新能源垃圾车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MA20YRNX6N | ******街道天元东路388号南京义乌小商品城A区5幢119室 | 767000元 | 767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街道新能源垃圾车采购 品牌(如有):徐工牌 规格型号:徐工牌XGA5040XXYBEVEA型纯电动厢式运输车、徐工牌XGH5040ZZZDBEVG纯电动自装卸式垃圾车 数量:一辆、一辆 单价:277000元、49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克桂 刘光海 陆裕 黄河 韦苏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依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 号)第十五条,本项目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差额定率法计算,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为中标金额的1.5%。(评审费按实际支付)该项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后期采购人不单独列支。本次收取代理费1150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办事处
******街道金湖路88号
联系人:周建平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事务所(普通合伙)
******街道天生桥大道汇金大厦409号
联系人:吕思雨
联系电话: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思雨
电话:02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