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DBSCG-2024-135
二、项目名称:圣人山矿风化石销售装配载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开发区临淮街32号
成交费率:84.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圣人山矿风化石销售装配载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内容:本项目位于霍山县下符桥镇境内,拟采购专业服务商提供专业技术团队,负责安徽省霍山县圣人山矿区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开采运输服务一体化项目产生的风化石销售装配载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风化石临时堆场销售装载、风化石临时堆场销售配载、地磅清理等服务承揽。 项目服务期:与《安徽省霍山县圣人山矿区建筑石料用凝灰岩矿开采运输服务一体化施工合同》服务期一致。 |
五、评审专家名单:洪鑫、朱中华、王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按采购文件约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霍山大道国投大厦13楼和霍山县国投大厦二楼,联系电话:0564-******、0564-******。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霍山大道国投大厦13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国投大厦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先生
电 话:******
十、附件
无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