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102-HHGS-C2025-0001
二、项目名称:玄武中专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35 | 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9号 | 83.11(均分制) | 595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玄武中专校园安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花园路校区、樱陀花园校区、仙鹤门校区安保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服务期至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娜(组长)、徐玉红、王大岩(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依据《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政采协[2024]20号)最低收费金额(50万元以下部分1.6%,50-400万元部分1.5%)的七折计算,本项目代理费为6597.5元,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校
******学校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3号安科大厦A座14楼1405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