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长江河道管理处防汛基地开展防汛储备物资采购工作。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京市长江河道管理处防汛基地防汛储备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2.00万元(最高限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要求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中产品的尺寸参数提供合格产品,并将相应物资运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安装码放到位,并负责竖立简介牌、管理公示牌及安全警示牌等(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为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询价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4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0号长江航运中心a座12楼
联系人及电话:杨工,025-******
四、询价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0点(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0号长江航运中心a座12楼
联系人及电话:杨工,025-******
方式: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报价函(附详细报价组成,需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并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书(盖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并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公章);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5日11点(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0号长江航运中心a座1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京市长江河道管理处防汛基地防汛储备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2.00万元(最高限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要求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中产品的尺寸参数提供合格产品,并将相应物资运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安装码放到位,并负责竖立简介牌、管理公示牌及安全警示牌等(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为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询价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4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0号长江航运中心a座12楼
联系人及电话:杨工,025-******
四、询价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0点(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0号长江航运中心a座12楼
联系人及电话:杨工,025-******
方式: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报价函(附详细报价组成,需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并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书(盖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并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公章);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5日11点(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0号长江航运中心a座1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