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街道恒通国际1栋1单元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7日14点30分(开标日期)(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rh-zc24028
1.2项目名称:江淼路周边景观附属工程
1.3预算金额:人民币581360.7元
1.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81360.7元
1.5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及标准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前半年内(2024年02月-2024年07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9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街道恒通国际1栋1单元801室
3.3 方式: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2024年02月-2024年07月)社保证明资料(加盖社保中心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电子专用章);
(3)招标文件材料费: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4)通过正当途径获取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注:除接受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外,还可通过电子邮箱获取。采用电子邮箱方式获取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等(邮件须命名为:公司全称+项目简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须为一个pdf文件上传)******,审核通过后获取磋商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08月0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街道恒通国际1栋1单元801室
4.4投标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为正本加盖公章扫描件,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办事处网站”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办事处网站发布公告。
6.2 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3 开标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出席。
6.4 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5 勘查现场或答疑:本次采购组织集中勘查现场。现场勘查签到开始时间:2024年******街道珠泉西路5号。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在集中考察截止时间前到代理机构现场签到。供应商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地下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投标报价的因素,且供应商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所需费用自行承担。一旦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等要求,对此采购人可不予采纳。
6.6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在线打印时间要求:必须是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办事处
联系人:曹主任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恒通国际1栋1单元801室
联系人:蓝工
联系方式:******
附件:
【竞争性谈判公告】江淼路周边景观附属工程.docx
******街道恒通国际1栋1单元8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7日14点30分(开标日期)(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rh-zc24028
1.2项目名称:江淼路周边景观附属工程
1.3预算金额:人民币581360.7元
1.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81360.7元
1.5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四部分评审办法及标准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前半年内(2024年02月-2024年07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9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2024年08月01日至2024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街道恒通国际1栋1单元801室
3.3 方式: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其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2024年02月-2024年07月)社保证明资料(加盖社保中心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电子专用章);
(3)招标文件材料费:人民币100元/套,售后不退;
(4)通过正当途径获取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注:除接受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外,还可通过电子邮箱获取。采用电子邮箱方式获取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等(邮件须命名为:公司全称+项目简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须为一个pdf文件上传)******,审核通过后获取磋商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08月0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街道恒通国际1栋1单元801室
4.4投标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为正本加盖公章扫描件,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办事处网站”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办事处网站发布公告。
6.2 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3 开标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出席。
6.4 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5 勘查现场或答疑:本次采购组织集中勘查现场。现场勘查签到开始时间:2024年******街道珠泉西路5号。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在集中考察截止时间前到代理机构现场签到。供应商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地下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施工、投标报价的因素,且供应商应对自行获得的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所需费用自行承担。一旦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为由,而提出额外的赔偿、补偿、增加费用和延长工期等要求,对此采购人可不予采纳。
6.6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在线打印时间要求:必须是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40分以下;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办事处
******办事处
联系人:曹主任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恒通国际1栋1单元801室
联系人:蓝工
联系方式:******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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