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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JN240157-02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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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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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大学江宁校区教学科研楼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大学江宁校区教学科研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教发函[2024]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1064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064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1064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064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含人防)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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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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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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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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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建设地点:******大学江宁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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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工程规模: 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16602.39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14819.39平方米,加固改造部分建筑面积1783平方米,地上最高14层,地下2层,最大跨度约15米,建筑高度约6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和科研实验用房。本项目地下室部分主体结构已完工。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装配率为:不超过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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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合同估算价: 9504.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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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 总工期要求: 40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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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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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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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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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内容和范围:******大学江宁校区教学科研楼项目工程总承包,已完成初步设计,本项目为后续设计(包含满足施工需要的全专业施工图设计、部分方案深化设计和二次深化设计、专项设计等)、采购和施工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发包人要求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等。
******大学江宁校区教学科研楼项目建设内容包******消防、室内装修、绿建、幕墙、人防、施工现场范围图内室外道路、室外景观、室外管网综合等,涉及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各专业工程二次设计、图纸审查)、物资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等)、工程施工以及配套设施、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实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目标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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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已完成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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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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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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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要求: (2)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2019年9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造价7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2019年9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7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面积、金额均以分包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造价7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2019年9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造价7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2019年9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7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住宅、厂房、仓储除外),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面积、金额、时间均以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 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建安费造价7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监理业绩,且担任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资格审查中企业业绩与资格审查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2)施工项目经理:投标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提供相关证书,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2)财政资金: 招标人公布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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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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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9年9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造价7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9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7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设计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面积、金额均以分包合同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造价7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9年9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造价7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9年9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7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面积、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资格审查中企业业绩与资格审查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4年3月至- 2024年8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军事管理及其下属关联单位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限于):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如联合体投标,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职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 (5)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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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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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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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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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分值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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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报价:82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商务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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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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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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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满分8分)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性;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专项设计方案:对工程涉及到的专项设计方案的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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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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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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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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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 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82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20%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0.5分,每高1%的扣分值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8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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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务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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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机构:(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得0.2分。(满分0.5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得0.2分。(满分0.5分)
(3)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0.5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中级职称的得0.2分。
(4)造价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5分;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同时具有中级职称得0.2分。(满分0.5分)
注:以上证书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4年3月至2024年8月)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军事管理及其下属关联单位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2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造价7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评分业绩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与资格审查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可以兼得,评分业绩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与评分业绩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可兼得。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如为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面积、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2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0.50分;如作为联合体中的参与方承接的业绩得0.30分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0.40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0.35 分;(满分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019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且单项合同造价7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评分业绩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与资格审查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可以兼得,评分业绩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与评分业绩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可兼得。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面积、金额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如为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面积、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1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1.00分;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0.80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0.70 分;(满分1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分:信用评分:6 分
******委员会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的信用分以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计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采用联合体成员中信用最高分值。
投标人使用主营资质(主营业务)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非主营业务)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说明:
(1)如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之一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是主营资质判断,使用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使用非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2)如招标文件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资质的。根据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是否包含主营资质判断,包含主营资质投标时,信用评价结果不进行折算,不包含主营资质参与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按90%进行折算。
(3)以园林绿化工程为主项专业(主营业务)的投标人参加非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按统一比例(90%)进行折算,其他主项专业投标人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标的,信用分亦应按相同比例( 90%)进行折算。
(4)如投标所用资质包含多个资质时,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不参与信用分评分。(满分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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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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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web/login.html)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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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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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11-07 09: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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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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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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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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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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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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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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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定标标准如下: (1)价格因素: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综合考虑。 (2)企业信誉:根据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财务状况: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至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审计报告正文和财务报表)等进行综合考虑。(证明材料直接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企业实力及团队管理水平: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实力及团队管理水平相应材料进行综合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项目现场经理部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施工现场管理团队项目现场管理的理解及优势;公司管理团队对现场项目部施管理的理解及优势;项目实施中各级管理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委员会根据上述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并分别记名票决,根据总得票数按由高到低排序,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8.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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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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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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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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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江宁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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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第14层、1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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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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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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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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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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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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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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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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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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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d8a096f7-192c-4489-be90-d7aa5aece625&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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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DXDM3RjY80E9nUtHIE*4itJylJHJbkEaVwDsDiZzZge1ZgB8diBhKCCtUxTF0W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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