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80号4幢二楼42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000-SJFH-G2024-0005
******大学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250.00万元
4.控制价:223.817043万元
******大学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6.工期:【100】日历天。即本工程自发包人下达的书面开工令载明的开工之日起【100】日历天竣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注册的公司,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企业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且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实施的情况。(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80号4幢二楼4205室)
方式:现场领购或邮购纸质文件,领购(邮购)纸质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报名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现金付费(开具收据)
注:(1)以上材料提供壹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缺项或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予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2)如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到场报名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未报名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80号4幢二楼4205室,收件人:刘工,联系电话:******)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并确保现金安全性(可将现金装在信封里,信封上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报名费),如我司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报名材料的,按未报名处理。
售价:人民币叁佰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80号4幢二楼42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标前答疑
1、投标人如果有疑问,请将疑******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80号4幢二楼4205室),******。2024年11月12日17:00前,由招标代理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回复。
2、组织踏勘现场:集中勘察。
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
签******大学汉中门校区19号楼2层,联系人:王老师/******。
提醒:投标人请于现场勘察前一天16:00时前,将项目编号、勘察人姓名、单位名称、电话、******,如因延迟发送,造成当日不能入校的,后果自行承担。
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招标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勘查现场及答疑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到,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踏勘现场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二)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三)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发布媒介******大学采招网(******/pub/home.jsf)
(四)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大学
******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80号4幢二楼4205室
联系方式: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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