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学拟进行红山校区校园文化升级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广场2013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7月31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2-DTZB-C2023-0004
项目名称:南京市第十三中(红山校区)校园文化升级改造及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30万元
采购需求:******中学拟进行红山校区校园文化升级改造及设备采购,包括文化墙、标识标牌、雕塑、木器、多媒体设备、配套软件等,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月企业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第一、确定排序后核查资质审查资料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完成,审核结果如实报备至采购人。
******财政局文件的处罚标准执行。
第三、如第一名存在问题不能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照排序确定第二名为中标候选人或者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21日起至2023年7月27日为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6号2013室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邮件无需提供)
(4)汇款截图
4、方式:现场携带资料购买或将相关资料邮件至******;邮件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件请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命名)
5、金额:100元/份,售后不退。
******有限公司
开户行:******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
账号:************198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7月31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6号2013室
3.投标文件份数:
(1)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学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西家大塘14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5-6号2013室
联系方式:骆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