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消防安全改造项目(二标段)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希地丰华招标网(http://zbt.xidijs.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DZB******048
******消防安全改造项目(二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72875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72875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该项目包括圆门内主楼屋面瓦改造更换、东西楼及两侧辅楼楼屋面瓦改造更换、原预报处及人事处屋面瓦改造更换等;其中圆门内主楼、东西楼及两侧辅楼为仿古建筑,总修缮面积约770㎡;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工程: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书以注册在本单位为准)
(3)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2024年05月至2024年10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本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希地丰华招标网(http://zbt.xidijs.com)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电脑端”登录希地丰华招标网(http://zbt.xidijs.com),点击拟参与项目的招标公告,下拉网页至公告底部点击“获取采购文件”按钮,使用“中招互连”APP底部中间的“扫一扫”功能,扫描网页上的二维码进行登录,进行采购文件的获取、下载。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按招标公告下附的“其他附件”提供相关资料。 (2)初次使用的,需完成新用户注册,在用户登录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按照“注册向导”页面说明完成用户注册及CA证书获取(注册时须选择“蜘蛛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自动审核)。“中招互连”APP内有“常见问题”解答和人工客服电话400-666-4230。待注册完成后即可在线获取采购文件。 (3)投标费用:200元(采购文件费:0元,平台使用费:200元);如需发票,进入“我的投标-投标项目”中在线申请。 (4)报名操作及投标工具使用咨询:包工025-******。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诚信街22号南京中交投资大厦14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诚信街22号南京中交投资大厦14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3.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统一组织,供应商统一前往。踏勘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下午16:30,踏勘现场联系人:盛主任 ******,踏勘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极阁2号。请供应商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主动放弃现场踏勘造成响应不准确、报价不合理的,后果自行承担。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经理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5.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电子件须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至响应文件中。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6.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电子版响应文件须为纸质正本向响应文件签章后的扫描件)。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所有响应文件须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包括正本、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进行封装、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携带身份证明资料,采购人不予接收其响应文件。
7.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其余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北极阁2号
联系方式:盛主任 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诚信街22号南京中交投资大厦14层招标代理中心
联系方式:聂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