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N******
******大学逸夫楼广场维修工程 已获立项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项目概况
1******大学逸夫楼广场维修工程
2******大学卫岗校区
3******大学逸夫楼南广场修整,该广场地面维修约1000平方米,内容:主要包括广场地面下沉、石材面层破损、电缆沟、检查井盖破损等维修、恢复,凿除广场地面下沉破损处的砼基层,凿除破损石材面层,破损处电缆沟开挖沟槽土方,凿除砖砌电缆沟壁、拆除破损电缆井、拆除沟盖板,垃圾外运弃置;新砌筑电缆沟、检查井,安装成品预制盖板,土方回填,浇筑C30砼地坪垫层100mm,干硬性水泥砂浆铺贴石材面层等,具体内容以清单及建设单位指令等为准。
4、工期:40日历天
5、工程预算:635922.37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工程预算,否则作废标处理。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3月1日以来承担过工程造价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承包人盖章处须为投标人公章,若为投标人分公司公章或项目部公章,则视为无效。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签字、盖公章齐全缺一不可)
6、本项目应配备:
1)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B类证。(提供建造师证书及安全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根据住房和城多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提供的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2)项目部其他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所报本工程项目部管理团队各成员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9月-2025年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无法提供相应时间的社保缴纳证明的,请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及有关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报项目部管理团队成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未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7、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8、投标人的其它要求(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但须包含本条所有要求):
1)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未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6)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更换。
9、项目经理须对安全施工作出承诺。(须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10、本项目不允许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
1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2、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非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投标为无效投标。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格式)加盖企业盖公章。
注: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 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 213 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本次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注:本次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报名
1、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投标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截止。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5年4月1日下午14时00分。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即开标地点):******大学滨江校区1号门行政楼B座B113室
五、其他说明
1、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授权委托人不能到场或虽然到场但提供不了以上原件的,招标人将视为其投标无效。
六、联系方式
******大学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5-******
******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小毛
电话:******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