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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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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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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传真:******(政务大厅窗口)/025-******(环评科)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电力仪器仪表配件生产项目

******街道工业集中区上峰片区孟鹤路10B厂房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投资10000万元,利用已建厂房950平方米,建设电力仪器仪表配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电力仪器仪表塑料配件约104吨、电力仪器仪表金属配件约8000件的生产能力。

1.气:本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注塑废气、粉碎粉尘、高低温试验废气、机加工废气、危废库废气。投料粉尘、粉碎粉尘、高低温试验废气产生量较小,直接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每台注塑机上方配备1个集气罩,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由115m排气筒DA001排放。机加工废气由设备自带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废库设置排风系统,废气收集后由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正常运营时,本项目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企业仅产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汤山新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汤水河。本项目的污水可以得到合理处置,对受纳水体汤水河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水环境功能级别,水质功能可维持现状。

3.噪声:本项目建成后,经距离衰减、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员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残次品、废模具,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含乳化液废金属屑、废乳化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收集后于危废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2

环境自动在线监控仪器生产项目

******街道福瑞路联东U谷二期6501-502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投资600******街道福瑞路联东U谷二期6501-502的标准厂房,购置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多参数水质分析仪、便携式电导率仪等设备,建设环境自动在线监控仪器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拟达到年产环境自动在线监控仪器600台的生产能力。

1.气:本项目营运期仅在试剂配制时产生少量氯化氢、硫酸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酚类,通过通风橱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纯水制备浓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科学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科学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要求,科学园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关于印发〈关于“十三五”期间全区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出水提标到准地表IV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宁政办发〔2017360号)中准地表Ⅳ类标准。

3.噪声:本项目建成后,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纸箱、废滤膜经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收购公司。危险废物:校准废液、测试废液、清洗废液、实验废液、废包装瓶收集后在危废仓库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零排放,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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