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后评价目的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4 ************集团投资项目开展投资后评价工作。
二、申报基础条件
1.参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采用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形式设立(以分所名义报名的,需同时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授权书及加盖总所公章的总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聘单位持续经营,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在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有违规情形但经有权部门认定已完成整改,无可能影响本次后评价工作顺利进行的法律诉讼;拟参与本次后评价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近3年无不良记录(本项由审计机构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承诺内容应包与前述内容一致);
******事务所名单中(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3年1月13日发布);
4.拟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员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执业5年以上;
5.不接受参加本次投资后评价项目前期尽调和审计咨询服务等可能会影响本次评价独立性的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参聘;
6.提供本次评选公告附件中承诺函、联系人确认函、保密协议。
以上要求,如未能提供对应资料,则不能入围本次评选。
三、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3日下午5************办公室。(注:除现场送达及带有快递单号的邮寄送达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不得参与本次选聘)
******集团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65号
联系电话:025-******
详细信息请阅览附件!
******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服务审计机构选聘公告.pdf(点击下载)
附件2 承诺函.pdf(点击下载)
附件3 联系人确认函.pdf(点击下载)
附件4 保密合同.pdf(点击下载)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做好2024 ************集团投资项目开展投资后评价工作。
二、申报基础条件
1.参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采用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形式设立(以分所名义报名的,需同时提供由总所出具的授权书及加盖总所公章的总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聘单位持续经营,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在2023年1月1日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有违规情形但经有权部门认定已完成整改,无可能影响本次后评价工作顺利进行的法律诉讼;拟参与本次后评价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近3年无不良记录(本项由审计机构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承诺内容应包与前述内容一致);
******事务所名单中(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3年1月13日发布);
4.拟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员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执业5年以上;
5.不接受参加本次投资后评价项目前期尽调和审计咨询服务等可能会影响本次评价独立性的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参聘;
6.提供本次评选公告附件中承诺函、联系人确认函、保密协议。
以上要求,如未能提供对应资料,则不能入围本次评选。
三、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3日下午5************办公室。(注:除现场送达及带有快递单号的邮寄送达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不得参与本次选聘)
******集团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65号
联系电话:025-******
详细信息请阅览附件!
******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服务审计机构选聘公告.pdf(点击下载)
附件2 承诺函.pdf(点击下载)
附件3 联系人确认函.pdf(点击下载)
附件4 保密合同.pdf(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