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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羚纤维素纤维有限公司dcs称重系统与erp接口集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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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1-26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有限公司dcs称重系统与erp接口集成项目
招标文件
******有限公司
二0二四年十一月
第一章招标说明
一、招标内容:
******有限公司dcs称重系统与erp接口集成项目
2、招标范围:
针对企业现有dcs称重系统与erp开发对应集成接口,支持相关数据的自动采集、导入。主要需求请见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
************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有限公司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有限公司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6、投标人的其它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4)企业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在本招标文件发布官网自行下载领取。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亚鹏路66号金基汇智园9号楼
八、其他资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亚鹏路66号金基汇智园9号楼
联系人:王亚平
电话:025-******
2024年11月25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名称内容
1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亚鹏路66号金基汇智园9号楼
联系人:王亚平
电 话:025-******
2项目名称******有限公司dcs称重系统与erp接口集成项目
3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亚鹏路66号金基汇智园9号楼
4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100%
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
7招标范围针对企业现有dcs称重系统与erp开发对应集成接口,支持相关数据的自动采集、导入。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系统交付期限要求2025年2月底前
10质量要求合格
11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人注册资金须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南京化纤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南京化纤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有限公司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有限公司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6.投标人的其它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4)企业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
12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必须包括的内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根据第五章《技术需求书》要求,做出项目解决方案。
13投标保证金
14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5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 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16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
17投标文件份数与签署投标文件一式3份(1份正本、2份副本),电子版本一份。投标文件用中文编写,a4纸胶装。其中正本必须注明“正本”字样,正、副本及电子版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副本可以用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1.不满足招标文件对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服务内容及质量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不能提供实质性满足证明的;
3.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
4.投标函、法人代表授权书不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的;
5.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失效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7.投标文件或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9.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
10.评标小组认为不能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其它要求的。
19递交投标
文件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亚鹏路66号金基汇智园9号楼
20开标时间和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亚鹏路66号金基汇智园9号楼
2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2投标报价须知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完成采购人在“需求书”中所确定的所有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3中选人数量确定一位中标人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内容。
2.定义
招标文件中下列属于应被解释为:
2.1采购人是指国内采购产品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它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2.3合格的投标人
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的独立法人,且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均可参加投标。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招标说明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二(2)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逾期的澄清要求将不被接受。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包含延长了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二(2)天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3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包含延长了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二(2)天前通知参与招标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已收到上述通知,但是投标人的回函不作为其收到上述通知的唯一证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文件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投标文件构成
9.1投标人应按下列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组成投标文件(对以下所要求的投标文件如有任何一项未实质性响应,将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投标文件基本文件;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或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投标人认为其它需提供的文件。
1)投标文件基本文件
a)项目方案
b)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
c)报价表(格式见附件3):需提供此次项目的报价清单。
d)售后服务及相关承诺。
2)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合格且中选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a)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4、附件5)
c)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技术需求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附件7)(如投标文件的商务或技术条款响应与招标文件有偏离,需在表中注明)
d)其它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8)
e)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格式见附件9)
f)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证书
3)证明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及/或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书》的逐项应答,对于某项指标的数据存在证明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情况,取指标较低的为准。(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和文件
5)投标人认为其它需提供的文件或证书
6)合同文本的提供(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一项的虚假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0.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投标文件一式3份(1份正本、2份副本),电子版本一份。投标文件用中文编写,a4纸胶装。其中正本必须注明“正本”字样,正、副本及电子版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副本可以用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0.2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投标文件如是授权代表签字,须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3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个别内容不能接受,应在投标文件中另做声明,否则将视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
10.4任何对投标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10.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1.报价
11.1报价: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报出本项目包含的所有货物及/或服务的报价(格式见附件3)。
11.2投标人的报价包括投标人为完成采购人的项目建设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全部产品及相关服务)且已包括与所报产品/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承担。
11.3中选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或可选择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文件而予以拒绝。
11.4投标人根据本须知规定将报价分成几部分并按附件3格式填写报价表,是为了方便采购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2.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文件而予以拒绝。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14.投标人须由其合法的授权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采购人并签字确认。投标人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1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1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迟于2024年11月 29日17时(北京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5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6.迟交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采购人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发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7.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2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7.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评审
18.评审小组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方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人员组成。
19.投标文件的澄清
19.1在评审期间,评审小组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任何内容进行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9.2接到评审小组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审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
19.3接到评审小组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评审: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六、保密
21.与采购人的接触
21.1除本须知规定外,直至向成交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评审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1.2投标人试图对评审小组的评审、比较或授审建议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七、合同的签订
22.中选人的确定
22.1评审小组将根据投标人综合评估结果,按综合得分排序向采购人推荐本项目的中选投标人候选人。中选人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在签订合同前,如评审小组发现投标人存在提供虚假不实资料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并取消投标人推荐资格,同时按综合评估结果对下一个候选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
2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文件的权力
采购人保留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文件,以及宣布本次采购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文件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4.授予合同通知书
24.1采购人确定投标人后,将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授予合同通知书。
24.2授予合同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5.签订合同
25.1成交投标人应按授予合同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格式见第四章《合同格式》),否则按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处理。
25.2如果成交投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投标人中选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下一个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采购。
第三章评审办法
序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1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报价部分:50分
技术部分:40分
商务部分:10分
2报价部分(50分)1. 报价部分(50分)
1.1 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要求的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90%。
1.2 报价得分计算公式
·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 / 投标人报价) × 50
·评分规则:
·若投标报价小于等于评标基准价,则得满分50分。
·若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按公式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委员会裁定是否有效。
3技术部分(40分)2.1 方案的实用性、先进性(15分)
·实用性(8分)
·方案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所有功能需求:8分
·方案基本满足需求,但有部分功能需要调整或改进:5分
·存在明显功能缺陷或多处不满足:3分
·先进性(7分)
·采用行业前沿技术,方案创新性强,对项目后续扩展性有显著优势:7分
·方案采用成熟技术,但创新性一般,扩展性有一定限制:5分
·技术较为落后或与行业趋势脱节,扩展性不足:3分
2.2 实施方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15分)
·合理性与科学性(8分)
·实施步骤清晰,逻辑性强,考虑到风险与应对措施:8分
·实施步骤合理但略显粗糙,风险评估不全面:5分
·实施步骤不够清晰,缺乏风险控制和应对方案:3分
·项目周期和资源分配(5分)
·周期安排合理,资源分配高效:5分
·周期较合理,但资源分配未充分优化:3分
·周期安排与资源分配明显不合理:1分
·技术支持与保障(2分)
·提供详细的支持计划和系统运行保障措施:2分
·支持计划较为简单,但基本满足要求:1分
·缺乏明确支持和保障措施:0分
2.3 投标人团队能力(5分)
·团队专业能力(3分)
·投标团队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核心人员专业背景强:3分
·团队经验较为有限,但具备一定的执行能力:2分
·团队能力与项目需求不匹配:1分
·项目案例支持(2分)
·提供多个成功案例,且案例与本项目需求高度相关:2分
·案例较少,或相关性一般:1分
·无相关案例:0分
2.4 资源优化与成本控制能力(5分)
·资源优化能力(3分)
·方案合理配置资源,减少浪费,具备较高执行效率:3分
·资源分配一般,存在一定的冗余或不足:2分
·资源配置不合理,可能导致效率低下:1分
·成本控制能力(2分)
·提供详细的成本控制措施,能有效降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额外开支:2分
·成本控制措施较为简单,存在潜在的不确定性:1分
·缺乏明确的成本控制措施:0分
5商务部分(10分)3.1 企业规模与业绩(6分)
·企业注册资本 ≥ 1000万,行业排名靠前:3分
·企业注册资本 500万 ~ 1000万,业务较稳定:2分
·企业注册资本 < 500万,业务规模较小:1分
·同类项目经验丰富(≥ 5个):3分
·同类项目经验较少(2 ~ 4个):2分
·无同类项目经验:0分
3.2 相关资质与证书(4分)
·行业资质认证(2分):
·提供iso9001、cmmi等资质:2分
·部分资质不全:1分
·无相关资质:0分
·成功案例及其他补充材料(2分):
·提供3个以上相关成功案例或专利:2分
·提供1 ~ 2个相关案例:1分
·无案例或其他材料:0分

1.评分依据:
·每项评分均由评审专家根据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进行评分,各项得分累加为投标人总分,总分为100分。
2.材料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3.扣分说明:
·投标文件与证明材料内容不符,每项扣1 ~ 5分;严重者取消评审资格。
4.加分说明:
******委员会认定后可酌情加2分,最高不超过2分。
第四章合同格式
合同协议条款由采购人(甲方)与中标人(乙方)结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本项目具体情况共同协商后签订。
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现拥有年产8万吨差别化粘胶短纤维生产线,配套锅炉、水厂、污水处理等相应公用工程设施。
“十四五”期间,公司随上级单位围绕“产业聚焦、深化改革、资本运作、数字化转型”等核心发展理念,依靠科技创新,积极推动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转型,促进公司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范围
******有限公司短丝业务版块现有dcs称重系统的相关数据与erp进行数据集成、应用。
三、项目目标
1.减轻工作负担
·优化业务流程,减少人工干预和重复性操作,实现更多业务环节的自动化处理,提升操作效率。
·提高系统易用性,降低操作人员的学习和操作成本。
2.减少人工错误
·通过数据的自动采集和传输,避免人工录入过程中的错误,提高数据输入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设置数据校验规则,确保异常数据能够被及时发现并处理。
3.提升数据质量
·确保系统间数据的实时性与一致性,为业务决策提供更精确的数据支持。
·建立数据质量管理机制,通过监控和日志管理保证数据传输的完整性。
4.提高协同效率
·通过erp和mes系统的集成,实现企业生产、库存、物流等环节的全链条业务协同,提升整体管理效率。
·为企业的信息化和数字化转型奠定基础,为后续扩展智能制造和智能物流系统提供支撑。
四、项目主要需求
1.数据自动采集与传输
·实现dcs称重系统(forté mms)与erp系统之间的自动数据采集与集成,支持称重、回潮率等关键数据的自动传输。
·数据传输需满足实时性要求,确保重要数据在业务环节中的时效性。
·数据采集与导入过程中,应设置异常处理机制,如数据格式校验、异常数据预警等。
2.批次管理与规则生成
·在将称重数据导入erp系统时,系统需自动依据预设规则(如日期+流水号)生成批号。
·支持对批号规则的配置与管理,满足企业业务调整的需求。
3.业务流程对接
·与erp系统中的业务流程无缝衔接,确保采集的数据能够支持库存管理、生产管理及质量追溯等后续业务环节。
·系统需支持多种业务场景的处理,包括生产计划、物料管理及财务核算等。
4.报表与统计分析
·提供数据的统计分析功能,支持称重数据、回潮率数据的多维度查询与分析。
·报表应满足业务部门的日常需求,如按批次、日期等维度生成动态报表。
5.扩展性与兼容性
·系统需支持未来业务扩展,如与其他智能化模块的集成需求(如自动化仓储、生产线追溯)。
·系统设计需兼容现有的it基础架构,避免二次开发成本过高。
五、项目技术要求
一)系统追溯性
1.日志记录与查询
·系统需详细记录数据采集、传输、导入的全过程日志,日志内容包括操作时间、数据项详情、操作人信息等。
·支持按关键字段(如时间、批号等)进行日志的快速检索,便于问题排查。
2.权限控制
·对导入到erp系统的数据进行严格权限控制,包括修改、删除、查看等操作的权限分配。
·提供数据操作的审计功能,确保操作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3.数据异常处理
·在数据传输中发生异常时,系统应提供告警机制,并支持异常数据的手动校正和重新传输功能。
·提供异常数据统计报表,便于后续问题分析和系统优化。
(二)系统适应性
1.流程动态适应
·由于管理和业务需求的调整,系统需支持erp业务流程的动态变化,包括流程节点、人员岗位等变动后的实时适配。
·支持多用户、多部门的协同操作,满足企业管理复杂度的需求。
2.采集同步时间的灵活设置
·系统支持自定义采集与同步时间周期(如实时、定时、按业务节点触发等),满足不同业务场景需求。
·提供定时任务管理界面,支持同步时间的调整和监控。
3.高可用性与性能要求
·系统应具备高并发处理能力,能够在数据量大的情况下保持高效运行。
·系统需支持负载均衡和容错机制,确保在高峰时期稳定运行。
(三)系统扩展性
1.模块化设计
·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便于后续功能扩展和升级,如与智能物流系统或生产排程模块的进一步集成。
2.兼容性要求
·系统需兼容现有的mes与erp系统版本,确保平稳过渡,并避免系统升级时带来的二次开发。
六、项目进度安排
(一)、时间进度
1、2024年12月底之前完成系统上线,开始试运行;
2、2025年2月底完成项目的整体验收工作。
投标人必须根据时间要求制定详细的开发计划,并严格按时间进度实施。
(二)、试运行
接口程序部署、调试完成后,系统开通试运行。
(三)、验收
经过2个月试运行期,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组织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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