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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危险废物处置招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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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年产40000吨lyocell短纤维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处置(含运输、处置)
招标内容:危废品种、类别、危废代码及需要的年处理量(见下表)
一、相关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提供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中标者必须严格按招标方要求和规定执行。
3、所有与安全、环保有关的事项及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中内,招标方不再承担任何安全、环保方面的责任。
4、结算及付款方式:
(1)标的物的结算单价为中标单价,重量为过磅重量。
(2)每月结******银行承兑汇票)。
二:评标方法及方式
1、投标单位应承诺招标意向书中的各项条款,否则作废标处理。
2、在企业营业执照、信誉、业绩等符合条件,且满足危废处置要求情况下,最低价中标。
3、无论投标的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未中标单位不通知。
三:投标须知
1、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1)投标单位须结合自身能力报价,报价为元/吨,报价含运输、处置等所有费用。
(2)为了最大限度地规避舞弊风险,我公司仅接收密封完好的投标书,不接收电子邮件方式等非密封标书和密封破损的标书(邮递封面及密封面必须在显著位置注明“南京金羚生物基******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投标书”)。
(3)投标价格为单价投标(其中上力费由我公司负责),并注明是否是增值税专票,以及增值税税率;招标方不承担中标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2、 标书中须附书面承诺书,承诺:
(1)所报价格为有效价格。
(2)严格按标书中相关约定及招标方要求进行现场操作。
(3)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安全、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对标的物进行运输、处置,如有违反,一切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概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招标方不在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截止期限:
2024年12月3日12时;
五、现场答疑时间及答疑联系人:
******有限公司联系人:迟海鹏******575
******有限公司采购部王淑华
联系电话:025-******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亚鹏路66号金基汇智园9号楼315室
关于危险废物处置招标书
******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40000吨lyocell短纤维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处置(含运输、处置)
招标内容:危废品种、类别、危废代码及需要的年处理量(见下表)
序号 | 废物名称 | 危险特性 | 危险废物类别 | 废物代码 | 年产生量(t/a) |
1 | 过滤滤渣 | t | hw06 | 900-407-06 | 827.8 |
2 | 废工业品包装 | t/in | hw49 | 900-041-49 | 70 |
3 | 废树脂 | t | hw13 | 900-015-13 | 8 |
4 | 废过滤网 | t/in | hw49 | 900-041-49 | 0.3 |
5 | 废机油 | t.i | hw08 | 900-249-08 | 1.2 |
6 | 质检中心废液、在线监测废液 | t/c/i/r | hw49 | 900-047-49 | 1.1 |
一、相关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提供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中标者必须严格按招标方要求和规定执行。
3、所有与安全、环保有关的事项及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中内,招标方不再承担任何安全、环保方面的责任。
4、结算及付款方式:
(1)标的物的结算单价为中标单价,重量为过磅重量。
(2)每月结******银行承兑汇票)。
二:评标方法及方式
1、投标单位应承诺招标意向书中的各项条款,否则作废标处理。
2、在企业营业执照、信誉、业绩等符合条件,且满足危废处置要求情况下,最低价中标。
3、无论投标的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4、未中标单位不通知。
三:投标须知
1、投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1)投标单位须结合自身能力报价,报价为元/吨,报价含运输、处置等所有费用。
(2)为了最大限度地规避舞弊风险,我公司仅接收密封完好的投标书,不接收电子邮件方式等非密封标书和密封破损的标书(邮递封面及密封面必须在显著位置注明“南京金羚生物基******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投标书”)。
(3)投标价格为单价投标(其中上力费由我公司负责),并注明是否是增值税专票,以及增值税税率;招标方不承担中标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2、 标书中须附书面承诺书,承诺:
(1)所报价格为有效价格。
(2)严格按标书中相关约定及招标方要求进行现场操作。
(3)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安全、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对标的物进行运输、处置,如有违反,一切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概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招标方不在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截止期限:
2024年12月3日12时;
五、现场答疑时间及答疑联系人:
******有限公司联系人:迟海鹏******575
******有限公司采购部王淑华
联系电话:025-******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亚鹏路66号金基汇智园9号楼315室